本报对进贤县供水公司对居民用水实行最低消费的规定进行连续报道后,读者反应强烈。居民痛斥“最低消费”行为,并认为这是浪费水资源。昨日记者获悉,供水公司已取消“最低消费”规定。 昨日,投诉电话依然不断。其中,江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的夏处长说,进贤县供水公司规定该校每月用水最低消费是6500吨,但每月实际用水在5000吨左右。 据悉,此事已引起南昌市及进贤县相关部门的重视,工商等部门已前往进贤县供水公司调查。 昨日,记者以用户身份拨打进贤县供水公司的服务热线。女工作人员说:“现在没有每月最低消费十吨的规定了!”该公司办公室的张主任解释,26日本报报道后,公司很重视,当天召开经理办公会,决定取消每月最低十吨消费的规定。以前多收的水费会不会退给用户?张主任称,目前正在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昨日,投诉电话依然不断。其中,江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的夏处长说,进贤县供水公司规定该校每月用水最低消费是6500吨,但每月实际用水在5000吨左右。
据悉,此事已引起南昌市及进贤县相关部门的重视,工商等部门已前往进贤县供水公司调查。
昨日,记者以用户身份拨打进贤县供水公司的服务热线。女工作人员说:“现在没有每月最低消费十吨的规定了!”该公司办公室的张主任解释,26日本报报道后,公司很重视,当天召开经理办公会,决定取消每月最低十吨消费的规定。以前多收的水费会不会退给用户?张主任称,目前正在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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